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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】南平法庭:“法庭+”绘就基层治理好“枫”景

基层治理不是“独角戏”,而是“大合唱”,人民法庭只有不断扩大基层治理“朋友圈”,广泛联动社会各界力量,共建多元解纷体系,才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推动形成“大调解”工作格局。



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是公安县域经济副中心,南平法庭负责周边6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,辖区面积大,人口稠密,经济活跃,诉讼案件呈主体多元化、诉求复杂化和类型多样化等特点。


近年来,作为周边群众“家门口”的法庭,南平法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、做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前沿阵地作用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,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。 


截至2024年7月,南平法庭已累计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16件,已审结323件,案件调解撤诉率43.34%。


“法庭+村委会”邻里纠纷巧化解


“法官,卷闸门才3548元,明某从2022年拖到现在不给我结款,太过分了!”苏某气冲冲来到南平法庭。



法官决定请村委会出面协调,组织当事人进行一次调解。


“你们当初签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,现在案子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如果开庭对方胜诉的几率很大,如果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又不还钱,你的银行征信贷有可能会受影响。”法官耐心地对明某解释。


“老话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你买东西欠人货款一两年,你自己也是做生意的,万一以后人家收了鱼一直不给你钱,你想想你愿意吗?”村支书也不断进行劝说。


经过法官和村干部“面对面”调解,明某主动与苏某解释道歉,将货款通过微信转给苏某,苏某也对明某表示了谅解,双方握手言和。


对于事实清楚,案件标的较小,难度不大的案件,双方当事人往往是一个憋足了气要讨说法,一个决心拖延毫不在意,这样的小案子一判了之容易,可后续当事人心里总难免有“小疙瘩”。南平法庭坚持把纠纷解决在诉前,打通问题的“症结”,解开百姓的“心结”。


“法庭+政府”防范纠纷于未然


“四年了,想拿回工钱怎么就这么难?”民工瞿某向法官抱怨。2019年,瞿某和工友跟着本村包工头朱某去外地务工,几年过去了,朱某却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一直拖欠民工工资,瞿某无奈只得寻求法律帮助。辛酸的故事背后,还隐藏着群体诉讼的风险:除了瞿某,还有多名农民工在观望结果,并准备都来起诉。而朱某在外务工联系不上,连文书都无法送达。工人和工头间的矛盾十分紧张。



法官认为该案所涉问题敏感复杂,需要与当地政府部门一道妥善化解矛盾。通过基层联调机制,在法官理性释法、村委会耐心劝说下,知晓了朱某的困难:原来施工单位不给他结账导致他资金难以周转,无法结清民工工资。法官立即联系劳动监察部门,监察部门表示愿意介入帮助朱某维权,并尽力解决他的困难。同时法官也告知朱某,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也应尽快给付,否则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,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。朱某承诺一旦资金能够周转就立即结清民工工资,并当场与瞿某等民工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。


这起起初无法送达的案件,在基层组织的参与、助力下,得到了快捷高效地调处。针对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,法庭探索同乡镇政府、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联调机制,将问题解决在前端,把矛盾化解在诉前,确保农民工权益及时实现,避免了引起群体性诉讼风险,做到一案了,多案消,矛盾不扩大、不上交。


“法庭+行业协会”以案释法解企忧


“我一个普通人,你把我照片放在网上都不打声招呼,万一熟人看到了怎么看我,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?”



赵某是一家网络店铺的经营者,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刘某和李某的两张照片做店铺宣传。被刘李二人发现后,向赵某索要侵犯二人肖像权的赔偿。然而双方未能协商一致,于是刘李二人愤然诉至法院。


在处理该案过程中,法官发现矛盾可能起源于观念差异。肖像权和网络图片版权的概念并不为人熟知,赵某可能没有侵犯肖像权的主观想法,庭前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大,法官当即着手准备调解。


“网络图片嘛大家都在用,凭什么找我赔?”一开始,赵某并不配合,对法官的抵触情绪也非常大。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但法官并未放弃,转而联系了赵某经营地的行业协会,希望协会介入帮助做联调工作。一方面,法官主动通过协会了解赵某的实际情况和真实诉求,向赵某阐释法律条文和应诉风险。另一方面,行业协会积极与赵某沟通谈心,配合法官进行劝解,缓解了赵某对法官的抵触情绪,赵某最后同意进行调解。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赵某、刘某、李某在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,并当场支付了赔偿金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
考虑网络店铺侵权的特殊性和新颖性,为了减少此类纠纷,止纠纷于未然,法庭联合电商行业协会开展了一期以案为鉴普法活动,向电商行业会员讲解了网络经营中的潜在风险,引导会员合法经营,避免麻烦。


解决纠纷的工作并不局限在小小的法庭上,通过行业组织协同做好以案释法工作,正是南平法庭诉源治理的新举措。今年以来,南平法庭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5次,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。


这一个个案例,是南平法庭在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”工作中的生动剪影。通过积极与基层组织联动,将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,妥善处理矛盾、化解纠纷,南平法庭一直在行动。“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不断推动法庭工作创新发展,推动‘枫桥式人民法庭’建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,为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,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!”南平法庭庭长王茂昕说道。


作者:公安法院 钟竹青

责编:任前臻

审核:周凡

2024年第140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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